儿童心理的发展包括许多方面,现在以思维和个性发展上的两个关键年龄为例,做一些说明。
(一)看思维 人不是—出生就有思维能力的,恰恰相反,思维能力有一个漫长的发生和发展过程。人的低级思维能力,叫做感知动作思维,发展的关键年龄是2—3岁。这是一种以孩子的动作和孩子感知的动作对象为支柱的思维,它的特点是,儿童只有在摆弄物品的动作过程中,才有思维活动;当物品被拿走了,或者玩弄物品的动作停止了,他的思维活动也随着停止。可见,这种思维的局限性很大。但它是以后发展较高级的具体形象思维的基础。一岁前儿童,缺乏必要的动作的基础,还不能系统池玩耍或操纵物品,因此,即使有感知的物品,并能简单地玩耍它,也还难于形成典型意义上的感知动作思维。从一岁左右开始,儿童动作的发展,为发展这种思维准备了重要条件(当然不是唯一的条件)。这时家长应该为儿童提出大量不同颜色、形状、大小、音响和不同活动性、不同结构的玩具或可玩的物品,应该为儿童的活动创造最有利的条件,鼓励他多多地摆弄物品,这样将会大大促进感知动作思维的发展,同时还可能为具体形象思维的早日出现准备条件。相反,如果没有这些条件,就可能使这种思维发展迟缓,水平不高,以致推迟具体形象思维和抽象逻辑思维的出现。
(二)看个性 幼儿个性发展上,有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3岁左右儿童,要求独立活动的倾向十分强烈,什么事情都想自己干。这是个性自我意识萌芽的关键年龄。儿童所以在这个年龄出现强烈的独立性倾向,是因为发展上的以下几个原因:1、动作的发展,使他具有初步独立活动的基础,为独立活动所必需的站、蹲、坐、爬、走、助、跳、扔、推、拉、举,以及双手协调操纵物体的各种基本动作技能都有了.因而有可能不依赖成人完成某些活动;2、言语的发展。使他在活动中可以独立地与别人交谈;3、意识到自己的独立存在.并能用“我”代表自已;4、意识到自己的能力,并在活动中有所体验;5、具有了一定的完成简单活动的知识经验。在这些方面,3岁儿童的发展水乎,比1—2岁儿童高很多。这个时期,家长的任务是通过支持、帮助孩子独立活动,强化他对自己的认识。任何成功的独立活动(那怕是在家长或其他成人的某些帮助下成功的),都会使儿童增强信心,感到自己存在的社会价值,并激起他独立完成其它新活动的欲望。家长应该注意,尽量不让孩子的独立活动失败,因为失败的次数多了,会损伤孩子独立活动的积极性,并使孩子容易产生自卑、怯懦的心理。孩子这个时期独立活动的成效可能不理想,但不要因此而拒绝他们独立活动的要求,而采取家长包办的方法。因为错过了关键年龄,孩于的独立性倾向受到挫折,4一5岁以后,反而不想自己做事了,结果变得越大越懒。做事缺乏自信心,依赖心理强,这些都不利于儿童积极的个性品质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