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视家庭教育中儿童思维能力的培养
德国教育家福禄倍尔说过:“国民的命运,与其说是握在掌权者的手中,倒不如说是握在父母的手中”。这位伟人道出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与其说做父母是个义务,还不如说做父母是项艰苦的、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更为恰当。巴甫洛夫曾很形象的指出:“从婴儿降生的第三天开始教育,就迟了两天”。这一句话道出了学前教育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但是在我国的大多数家庭并没有把学前教育放在重视的位置,而是认为学前教育是件可有可无的小事。只要照顾好婴儿的生活起居就足够了,对他们实施教育无异于“对牛弹琴”,认为那是等他长大以后的事。
1、儿童具体形象思维能力的培养
3—6岁儿童的思维特点是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直观行动思维在他们身上也常有表现,有了抽象逻辑思维的萌芽。了解了这一阶段儿童的思维特点,家长就可以有的放矢地实施对儿童的家庭教育了。针对儿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的特点,家长可以多带儿童参加一些户外活动,多看、多听、多讲。让他们用不同的感官去感受世界,认识更多的事物,了解更多的知识,从而为他们开拓思维领域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也为抽象思维的萌芽提供充足的养分,进而对儿童思维能力的培养奠定坚实而又良好的物质基础。
2、对孩子的思维活动给予表扬
家长应该对孩子表现出来的,哪怕只是偶尔表现出来的思维活动给予第一时间的赞美、肯定和鼓励,这样做会强化儿童的理念,逐渐地养成意识,并成为一种习惯。正如英国大科学家说过:“习惯是一种顽强的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生”。
3、注重儿童审美意识的培养
音乐、美术、舞蹈等艺术形式对于培养儿童的想象力和观察力有着重要意义,它可以激发儿童的潜能,拓展思维的维度,因而对思维能力的培养十分有益。
(二)促进社会教育中儿童思维能力的培养
社会对于学前儿童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他们很难理解它的含义,这是因为他们的大部分活动都是在家庭或幼儿园中进行的,接触社会的机会很少。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而忽视对儿童的社会教育。 对儿童的社会教育包括社会道德观念的初步形成,社会规章制度的初步掌握,社会行为规范的初步了解等等。
1、创造一个充满意识和行为的社会环境
我们应该创造一个充满意识和行为的社会,使儿童从小就从周围的环境中感受到这种氛围,耳濡目染,久而久之,意识的种子就会孕育在他们的思维中,这颗种子总有一天会开出绚丽的花朵。
2、构建一个与时俱进的和谐社会
构建一个与时俱进的和谐社会,让儿童能在一个充满爱,充满欢乐,充满安全感的和谐氛围中快乐、健康地成长,这不仅是儿童思维能力培养所需要的,也是儿童成长、教育、发展所需要的。
3、开办创造性思维技能训练课
在社会教育中开办创造性思维技能训练或举办同类型的竞赛是培养创造性思维能力的有效途径。该课程采用与孩子实际生活紧密相连的问题,多方面训练孩子的基本思维技能,如比较、排列、分类、推理等,有意识地培养孩子思路的广阔性、深刻性、灵活性、概括性、敏捷性、逻辑性,并在此基础上发展孩子思维的创造性。创造性思维不可能孤立存在,它必然以基本思维技能为基础。因此,思维技能训练对创造力的培养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