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幼儿概括的特点
(1)概括的内容比较贫乏。幼儿期,特别是幼儿初期,儿童虽能进行初步的概括,但概括的内容极为贫乏,每个词基本上只代表一个或某一些具体事物的特征,而不是代表某一类事物的共同特征。例如,“娃娃”一般只代表他自己玩过的娃娃。
(2)概括的是事物外部的、非本质的特征。幼儿不是根据事物的本质特征,而常常是根据事物的外部特征或功用进行概括的。例如,让幼儿区别帽子、雨衣、雨鞋和雨伞时,他们会说:“雨鞋是用在下面的,雨伞、雨衣、帽子都是用在上面的”。又如,有的幼儿会说:“床是睡觉的,椅子是坐的,桌子是吃饭的,杯子是喝水的。它们都不一样。”也有幼儿说:“杯子跟其它东西不一样,会打破。”
(3)概括的内涵不精确。幼儿由于不能进行本质的概括,因此概括的内涵往往不精确,有时失之过宽,有时又失之过狭。例如,幼儿把幼师来园指导实习的男老师称为“弟弟老师”,认为“儿子”就是小孩,等等。
有人曾用人、马、车、虎四张图片,对幼儿进行了概括能力的实验。结果表明:幼儿能从中拿出“车”,把人、马、虎概括在一起的百分比,是随年龄的增长而提高的,从中仅拿出“虎”的百分比,随年龄的增长而降低。三~五岁的幼儿把人、马、虎归为一类的理由是,它们的外部特征相同——都有头、身和脚;拿出“虎”,是因为虎要吃人,或者是因为人坐车,马又可以拉车。
六、七岁的儿童则能根据人、马、虎的本质属性(都是有生命的)进行概括。从这里可以看出,幼儿概括是先注重事物的外部形状、表面特点,再注重功用性特征,最后发展到接近事物的本质特征。总的说来,幼儿概括的水平还是比较低的。
2.幼儿掌握概念的特点
儿童掌握概念直接受其概括水平的制约,概括水平是儿童掌握概念的直接前提。由于幼儿概括能力发展水平较低,所以他们能掌握的都是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具体概念,而对那些抽象的关系概念、时间概念、道德概念等,掌握起来就比较困难。
(1)掌握实物概念的特点
幼儿通过和成人交往,通过自己的各种活动,在掌握语言的同时,就掌握了有关的实物概念。实验证明:幼儿最初掌握实物概念有一个发展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只能按物体的颜色、形状等外部特征进行概括。例如,有的幼儿把床,.桌、椅、电风扇归为一类,理由是“都是放在家里的东西”;有的幼儿把马、人、虎归为一类,原因是“他们都有头、有身体、有脚”。这种特点在幼儿初期表现明显。严格地说,此时幼儿还未真正掌握实物概念。
第二阶段:按照物体某一种突出的、非本质的特点进行概括。这种突出的非本质特点往往是物体的主要用途。例如,问幼儿:“什么是椅子?什么是碗?”幼儿回答:“椅子是坐的,碗是用来吃饭的”。这种特点在幼儿中期表现明显。
第三阶段:按照物体某几种特点的总和形成实物概念。这些特点既有非本质的,也有本质的。例如,问幼儿:“什么是桌子?”幼儿回答:“桌子是木头做的,放东西的和吃饭用的”。这种特点幼儿晚期开始出现。
第四阶段:能按照物体的夺质特点进行概括,形成实物概念,并在此基础上,形成高 一!概念。倒如,桌子、椅子、床都是家具,人、马、虎都是动物,等等。这种特点在幼儿晚期(六一七岁,特别是七岁后)有可能出现。
以上四个阶段,反映了幼儿掌握实物概念的不同发展水平。其中第二阶段,幼儿掌握实物概念最典型。
(2)掌握数概念的特点数概念比实物概念更抽象,因而幼儿掌握数概念比较难,比掌握实物概念晚。
幼儿掌握的数概念,一般包括三方面的内容:数的实际意义(如,‘‘2”指两个物体)、数的顺序(如,2在3的前面,3在2的后面;2比3小,8比2大等)、数的组成(如,2和3是5,3和2是5,1和4是5,4和1是5等)。
幼儿形成数概念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我国心理学工作者对三一七岁儿童数概念和运算能力发展的研究资料表明,幼儿数概念的发展是从计数开始的。计数能力的发展次序是:口头数数;按物点数,说出物体的总数。只有当能说出物体的总数时,幼儿才算懂得了数的实际意义。能说出事物的总数,是幼儿计数能力的一个新水平,标志着幼儿的数概念初步形成,是一次质变。它说明幼儿已能把一定的数量作为一个数群来把握。.例如,以前幼儿数5个实物时,只是一个个地数,没有把这个实物作为个整体看待;在能说出总数时,说明他已能将最后一个数来标志这一群对象的全体了。在计数能力发展的基础上,幼儿对于序数(第几)和基数的概念(几个)也不断发展起来。一般认为,幼儿基数概念的发展先于序数概念,其实二者是互为基础,相互制约的。
根据研究结果,三一七岁幼儿数概念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对数量的动作感知除段(三岁左右)。其特点是:对大小、多少有笼统的感知;能唱数,但一般不超过10-逐步学会口、手协调,作小范围的点数(不超过5),但点数后说不出物体的总数,个别幼儿能伸出手指比画。
第二阶段:数词和物体数量之间建立联系的阶段(约三”五岁)。这时的特点是:点数后能说出物体总数,即有了数群的概念,幼儿末期开始出现数的守恒现象;能:认识第几和前后顺序;能按数取物;能应用实物进行数的组成和分解开始做简单的实物运算。
笫三阶段:数运算的初期阶段(约五一七岁)。其特点是:对10以内的数,多数能保持守恒;计算能力发展较快,大多数人从表象运算向抽象数字运算过渡;序数概念、基数概念、运算能力的各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扩大和加深n通过教学,一般到幼儿晚期,儿童可以学会计数到i00或i00以上,学会20以内的加减运算。
从上面的资料可以看出,儿童数概念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感知实物,产生数的表象,最后形成数概念这样一个过程。有对比资料说明,现在的儿童,数概念的掌握和运算能力比六十年代儿童有明显提高。这里面,社会文化教育水平对幼儿数概念的发展超了很大作用。例如,昆明地区的山区儿童在计数、运算等能力的发展上均接昆明市区幼儿园的儿童大约晚两年。
从儿童掌握数概念的范围来说,一般研究认为,幼儿三岁可以掌握到“5’左右,.四一五岁可以掌握到“10”,五“六岁可以掌握到“20”。